












http://www.akhbw.cc 發布日期:2009-05-17 中關村多媒體創意產業園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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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施我區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現根據《海淀園促進創新企業品牌建設實施辦法》(海行規發〔2009〕16號),發布本申報指南:
一、支持類別
(一)企業品牌建設促進項目,包括創新企業開展“政產學研”品牌建設合作研究項目和創新企業自行舉辦或參與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活動共兩個類別項目。
(二)品牌建設公共服務項目。
二、項目申報條件
(一)企業品牌建設促進項目
1.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為海淀區創新企業,且同時需符合如下要求:
1) 具有穩定的核心管理團隊以及明確的市場拓展目標;
2)具有海淀園國際化發展服務平臺(www.iBridge.com.cn)會員資格,并能夠良好履行會員的義務,同時具備定期提供信息的能力。
2.支持方向
1)支持創新企業積極開展“政產學研”品牌建設合作研究項目。包括支持創新企業與國內外的政府、研究機構、專業組織、行業協會、知名企業開展合作研究,制定本企業的品牌建設規劃或 “政產學研”合作開展品牌建設方面的軟課題。同時該項目需滿足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
a)申報企業所處行業為國家、北京市和海淀園重點發展行業,該研究項目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義;
b)申報企業已與合作方簽訂了合作協議,明確界定了各方投入、知識產權以及合作成果的歸屬、利益分配等各方權利義務;
c)合作單位應為國內外政府、研究機構、專業組織、行業協會、知名企業,且成立時間需在兩年以上;具有營銷咨詢、市場調研和管理咨詢等方面專業服務的資質或成功案例,并能提供與申請項目相配套的項目計劃書;
d)合作單位需具有兩名以上相關領域內的知名專家,且需提供在過去三年內已完成的相應研究咨詢項目的證明,如論文索引、專著或項目報告摘要等,申請時需說明這些專家在該研究項目中承擔的工作等。
2)支持創新企業自行舉辦或參與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活動,包括:展覽、研討會/論壇、對接、推介等活動。同時該活動需滿足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
a)申報企業參與的活動須為國內外政府、研究機構、專業組織、行業協會等舉辦的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活動。該活動須有來自10個以上不同國家、100人以上參加的規模;
b)申報企業參與的活動,企業須在活動中發揮積極的宣傳推廣作用,如:演講、主持、在主刊上發表論文或廣告宣傳;
c)企業自行舉辦的活動,參會人數應不少于100人,且境外參與人數應不少于總參加人數的20%比例,并能吸引和帶動海淀區相關企業參與。
3.項目執行周期
支持自申報之日起,預期一年內可以完成的項目。
4.支持方式
項目經費用于補助創新企業品牌建設研究及規劃的咨詢及研究費用。
補助企業自行舉辦活動的策劃費、會務費、場地租金、廣告費用等;
補助企業參與國內外活動發表論文、演講、刊登廣告的研究、推廣費用。
每個項目立項額度不超過總預算的50%,每家企業全年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
(二)品牌建設公共服務項目
1.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為為創新企業服務的公共服務機構,該服務機構同時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為海淀區內的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專業園、高新技術產業聯盟、協會等機構。
2)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注冊地在海淀園內;
3)成立兩年以上,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含50萬元);
4)具有海淀園國際化發展服務平臺(www.iBridge.com.cn)的會員資格,且較好履行了會員義務,可定期提供該機構內創新企業的有關信息;
5)有至少3名具備3年以上為創新企業服務經驗、具有較強的市場營銷及品牌運作能力或意識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
6)面向企業開展品牌建設服務,且具有明確的品牌建設服務業務計劃。
2.支持方向
支持符合條件的公共服務機構,建立宣傳園區、企業、產品或服務等品牌形象的展示大廳。該展示大廳需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a)利用該展示大廳持續開展接待工作或舉辦有創意的推廣活動;
b)展示大廳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具備每年接待人數不少于兩千人次,參觀人員主要為中外政府、企業、院校、機構、協會等專業人士的接待能力;
c)需配備中文及外文解說人員;
d)支持經費用于展示大廳的建設、運營、完善、更新或改造等工作。申請單位須提供完整的項目管理及費用支出的相關說明。
3.項目執行周期
支持自申報之日起,預期一年內可以完成的項目。
4.支持方式
項目經費用于補助展示大廳的建設、運營、完善、更新、改造等費用。每個項目立項額度不超過支出總預算的50%,每家單位全年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
三、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一)所有項目均需提供海淀區專項資金申報項目預審通過通知單
(二)具體項目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申報“政產學研” 合作開展品牌建設方面的軟課題及制定本企業的品牌建設規劃的項目,申請項目須提交如下申報材料:
1) 《海淀區促進創新企業品牌建設項目申請書》
2) 企業法人證書復印件;
3) 海淀區創新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4) 上年度審計報告;
5) 雙方的合作協議或合同復印件及翻譯件;
6) 項目計劃書;
7) 合作單位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或成功案例證明材料。
2.申報自行舉辦或參與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活動,申報項目須提交以下材料:
1) 《海淀區促進創新企業品牌建設項目申請書》;
2) 企業法人證書復印件;
3) 海淀區創新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4) 上年度審計報告;
5) 活動邀請主要嘉賓及參與單位名單及詳細資料;
6) 項目策劃書;
7) 活動邀請函、護照、簽證、出入境記錄復印件等;
8) 演講稿、發表在主刊上的論文或廣告資料等。
3. 申報公共服務機構建立展示園區、企業、產品或服務等品牌形象展示大廳,申報項目須提交以下材料:
1) 《海淀區促進創新企業品牌建設項目申請書》
2) 企業法人證書復印件;
3) 上年度審計報告;
4) 展廳詳細資料介紹;
5) 項目管理的相關說明和證明材料;
6) 項目費用支出的相關說明和證明材料
7) 展廳開展活動的說明材料,如:(活動策劃書及參觀接待活動說明書等)
四、申報方式和申報時間
(一)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首先進入海淀區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統一入口查看專項申報指南。如確定進行專項申報,點擊專項資金名稱,網絡登錄后(已是“海淀區人民政府行政辦事中心”用戶,可直接登錄,否則請新注冊用戶),瀏覽事項說明,在線按要求填報并提交企業和項目相關信息。
提交成功后,請點擊左側菜單的“在辦事項”,查看“事項當前狀態”,預審通過后,打印《海淀區專項資金申報項目預審通過通知單》,作為申請材料之一(附在首頁),會同本指南要求的其它申請材料裝訂成冊。
(二)根據申報指南要求,將申請材料報送至以下任意一個受理地址:
1.部門受理地址:海淀園外事服務中心,海淀區府城路67號中關村科技園區服務中心2層64號窗口。 聯 系 人:劉老師;聯系電話:68465690
2.統一受理地址:海淀招商大廈一層西側大廳專項資金受理窗口提交紙質材料一式四份,電子版申請書發送到lilh@zhongguancun.com.cn
(二)申報及及受理時間
2009年項目集中申報時間: 5月15日-5月31日,逾期未報,均可在9月底之前補報。
(三)項目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需按照申請書要求提供附件。申請書描述的關鍵內容需相應的附件支撐。沒有提供的附件材料視為無法提供,相應的描述內容在評審時不予采信。
申請書A4紙型膠裝成冊(書式裝訂)。
五、審批流程
(一)項目立項
申報項目經由評審、評估后,由海淀園管委會批準立項。確定立項的項目將在相關網站上發布公告。
(二)簽訂項目任務書
公告無異議的立項項目需同海淀園管委會簽訂項目任務書。
(三)項目監管
1.項目自立項之日起1年內,按照項目任務書的約定進行項目驗收。對于執行情況較差的項目,中止資金扶持。項目驗收不合格的企業,三年內不能申報新項目。
2.項目受理、評審、監管及驗收工作須嚴格遵照有關程序進行,如有弄虛作假,資金使用不當者,一經查實,撤消對項目的資助、收回已撥付項目資金并取消違規單位再申請資格。
(四)資金撥付
海淀園管委會對立項項目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撥付補助資金。補助金額按照不超過實際發生額度的50%,總計不超過立項支持額度的標準進行資助,每家單位全年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
六、受理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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